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