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鲁相初到,民自 言相,讼王取其财物百馀人。田叔 取其渠率二十人,各笞五 十,馀各 搏二十,怒之曰:“王非若 主邪?何自敢言若主!”鲁王闻之大惭,发中府钱,使 相偿之。 相曰:“王自夺之,使 相偿之,是王为恶而 相为善也。相毋与偿之。”於是王乃尽偿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