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