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 剑,自以 为人莫及,闻郎 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 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 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 京师,被 即原奋击 匈奴。太子 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 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 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 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 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 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 请相,相弗听。 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 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 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 令人衣卫 士衣,持戟居 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 尉,乃举兵,未晚。 ”是时上 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 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 ,王视其颜色和 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 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 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 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 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 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 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 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 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 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 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 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 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 治,有男,王怒,以为 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