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