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 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 遣太子, 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 淮南相怒寿春丞 留太子逮不 遣,劾不敬。 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 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 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 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 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 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 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 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 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 中尉还, 以闻。公卿治者曰 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 当弃市。” 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 削二县。使中尉宏 赦淮南王罪, 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 诛之,未知得削 地,闻汉使来, 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 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 发。其後 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 削,甚耻之 。”然淮 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 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 ,汉不治,即喜 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 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