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 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 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 之分定, 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 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