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