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