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