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 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