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