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 二岁而桓公 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 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 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 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