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