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 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