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 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 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 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 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 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 以便农。 敢犯令,没入 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