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