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 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 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 :“君侯欲反邪? 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邪? 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 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