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 南厉王废法不 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 阜陵侯安为淮南 王,安阳侯勃为衡 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 王,皆复得厉 王时地, 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 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