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 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 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 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