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