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