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 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