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