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 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 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 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 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