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 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 逐匈奴。自榆中 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县 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 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 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 狱吏不直者, 筑长城及南越 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