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 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 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 。能穷乐 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