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 变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 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齐 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 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 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 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 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