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