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 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 心。赵衰 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