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