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 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 中太子。太子怒, 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 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 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 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 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 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 诏,即讯 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 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 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 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 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 讯验王。王闻汉使 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 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 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 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 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 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 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 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 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 “吾行仁义 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谋益甚 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 妄妖言,言上无 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