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 蒙怨咎,欺 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 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 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 不如死而荣。士 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 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