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 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 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 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 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 民而导之 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 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 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陛下加大惠,德甚 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