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