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