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