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