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