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