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 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 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 自号,攻城 邑,取库兵, 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 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 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 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 ,斩首大 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 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 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 不发觉, 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 以下至小 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 ,虽有盗 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 。故盗贼浸多,上 下相为匿,以 文辞避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