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 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 疾步,年四十当 安坐,年五十 当安卧,年 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 满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 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 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 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 ,择晏日,车 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 ,砭灸至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