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