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