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