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