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 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 ,乃立其三子:阜 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 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 为庐江王, 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 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