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 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