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