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 不告奸者 腰斩,告 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 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 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 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 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论 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 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 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 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